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能源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重新印发《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新型储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x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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