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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北京地区博士后公寓信息管理平台的通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 2026-03-27
申报通知:

中博基字〔2026〕3号

各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升博士后人才队伍服务工作水平,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加强博士后公寓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促进博士后公寓规范管理,我们将于2026年4月10日正式启用北京地区博士后公寓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北京地区使用中关村博士后公寓、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后公寓、富润家园博士后公寓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和入住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操作流程

北京地区博士后公寓入住、退宿等手续办理全部通过网上平台完成,无需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入住流程

1.设站单位分配公寓。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www.chinapostdoctor.org.cn/bshjjh)“服务大厅-北京地区博士后公寓管理”平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分配博士后公寓。

2.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材料并提交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管理平台,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签订《博士后公寓租住协议》和《安全责任书》,按要求完成入住申请。

3.设站单位审核信息。设站单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4.公寓管理服务部门确认信息。公寓管理服务部门根据设站单位审核意见,确认入住博士后研究人员信息。

(二)退宿流程

1.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申请。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规定退宿时间内,通过管理平台提交退宿申请。

2.设站单位审核信息。设站单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

3.公寓管理服务部门确认信息。公寓管理服务部门根据设站单位审核意见确认并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设站单位须协助博士后公寓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入住博士后公寓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对入住博士后的安全教育,确保房屋资源的安全有效利用。

(二)入住博士后研究人员是依规安全使用博士后公寓的第一责任人,须自觉遵守属地及博士后公寓管理有关治安、消防、环境等规定,爱护并合理使用公寓及设施设备家具,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有关费用。

(三)入住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延期退宿的,须由设站单位在租住期满前1个月,通过管理平台修改退宿时间。

(四)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站单位均使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或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及设站单位须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2026年4月10日前已入住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后续办理退宿手续时也须通过该平台完成。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事业发展处

联系人:郑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10-84209729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026年3月2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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