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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待定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定位、资助范围
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战略与管理研究、学术交流、科学传播等活动。本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包括以下3种类型:
(一)工程与材料科学相关领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下文简称“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
(二)在华举办的有影响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和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下文简称“学术交流类”项目)。
(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基金项目资助成果的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下文简称“科学传播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限项规定及申请资格。
1.资助期限不超过1年(含)的专项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2.本期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3.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承担1项专项项目。
4.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5.“战略与管理研究类”科技活动项目的申请人应对相应学科发展规律与态势有较清楚的了解,建议申报前与对应申请代码学科(处)进行咨询。对前期已在相应学科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结题绩效评估优秀的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战略与管理研究类”项目申请,将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资助。
6.“学术交流类”科技活动项目中的在华举办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有影响的系列会议,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申请书电子版附件材料须包括国际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扫描件)。在华举办的基础研究短期人才培训活动,项目申请人应为组委会主要成员与主讲教师。
7.“科学传播类”科技活动项目主要支持新颖、独创、科学性强的高质量科普作品创作,提升科普原创能力,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围绕新技术、新知识开展科普,鼓励在科普中应用新技术,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为科技成果应用创造良好环境。所科普的内容应为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基金项目资助成果。同时,鼓励来自中学/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参与申请。
上述条件不满足或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受理。
支持力度
战略与管理研究类和学术交流类不超过10万元/项。
科学传播类不超过5万元/项。
申报材料
(1)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E开头的申请代码)。
(2)申请人应在项目名称中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格式,例如“科学传播类:如何激活工程领域科普资源研究”。未按照要求填写项目名称的项目将不予优先资助。
(3)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一般应当在活动开展前3个月提出申请。项目研究期限起止年月统一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未按上述日期填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项目来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5年第1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94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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