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负责白云区农业保险。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拟购买能繁母猪及育肥猪死亡保险可联系所在地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公司,白云区农业农村局整理了能繁母猪及育肥猪死亡保险相关政策以供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购买保险参考。
能繁母猪死亡保险政策
一、参保主体:白云区内从事能繁母猪养殖的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参保条件及要求
(一)投保能繁母猪畜龄在8月龄(含)以上4周岁(不含)以下;
(二)投保能繁母猪无伤残,按农业部门要求完成强制免疫接种并留存记录,佩戴耳标;
(三)投保人应将符合投保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四)投保之日起 20日(含)内为保险能繁母猪的疾病观察期。
三、保险公司不理赔情形
(一)投保能繁母猪在疾病观察期内发生疾病、疫病死亡;
(二)因病死亡能繁母猪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除上述两条之外的其他情形以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为准。
四、保险期限:一年。
五、保险保费:75元/头,其中:财政资金承担85%(63.75元/头),投保主体承担15%(11.25元/头)。
六、赔偿金额:1500元/头。
育肥猪死亡保险政策
一、参保主体:白云区内从事生猪养殖的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场(户)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
二、参保条件及要求
(一)投保育肥猪体重20公斤(含)以上或出生40天(含)以上;
(二)投保育肥猪按农业部门要求完成强制免疫接种并留存记录,佩戴耳标;
(三)投保人应将符合投保条件的育肥猪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四)投保之日起 20日(含)内为保险育肥猪的疾病观察期。
三、保险公司不理赔情形
(一)投保能繁母猪在疾病观察期内发生疾病、疫病死亡;
(二)因病死亡育肥猪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除上述两条之外的其他情形以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为准。
四、保险期限。180天。
五、保险保费:32元/头,其中:财政资金承担85%(27.2元/头),投保主体承担15%(4.8元/头)。
六、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元/头)= 800元 × 尸长或体长(cm)÷120(cm)
说明:育肥猪尸长或体长测量方式:以猪两耳根中点连线的中部为起点,用卷尺沿背脊量至尾根的第一自然轮纹为止。
育肥猪标准尸长或体长按120cm计算,如猪尸长或体长大于标准长度时,保险赔偿金额按800元/头计算。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简贵飞。13984123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