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大数据局关于组织开展贵州省人工智能应用推广中心运营主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贵州省人工智能应用推广中心运营主体申报评选工作,经企业申报、专家评估论证,择优评选出贵州省人工智能应用推广中心运营主体,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产业融合处。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2月3日至2月9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51-86827079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铜仁路与数博大道长岭南路辅路交叉口德福中心A2栋2419
省大数据局
202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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