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下午好,欢迎来到知域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24小时服务热线:18275351089
商标转让
专利转让
商标名称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商标小类
搜索
首页
商标
商标转让
精品商标
优选商标
专利
版权
版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登记
HOT
美术作品登记
HOT
文字作品登记
音乐作品登记
摄影作品登记
HOT
影视作品登记
HOT
工程作品登记
HOT
口述作品登记
HOT
曲艺戏剧作品登记
HOT
其他版权登记
HOT
版权加急登记
HOT
数字版权证书
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变更
著作权补证
著作权撤销
iso认证
项目申报
政策查询
政策文件
搜索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项目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 待定
产业类别
大数据
5G/移动通信
物联网
电子信息
互联网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交通/物流/供应链
农业
文化创意设计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高技术服务
军工业
电子商务
建筑业
软件
集成电路
云计算
区块链
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4个,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项目应整体申报,并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聚焦指南任务,整合优势创新团队,鼓励并积极吸纳有能力的优秀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任务或参与项目研发。
(一)申报单位
1. 申报本次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以下简称内地单位),或由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以下简称港澳单位,名单见附件1)。内地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前。
2. 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
3.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
4. 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
1.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6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原则上团队其他参与人员年龄要求同上。
3. 港澳单位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4.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
5.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6.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7. 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8. 项目申报人员应满足申报限项要求。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报材料
1. 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认真按照本指南相关申报要求填报申报书。
2. 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等,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的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在联合申报协议上签字,协议签署时间应明确体现。
(2)项目(课题)牵头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应签署诚信承诺书。
(3)项目(课题)负责人为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人员或港澳台居民的,聘用期应覆盖所申报项目(课题)的执行期,并应提供相应聘用材料。其中,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所有受聘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
(4)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 项目(课题)牵头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遵循“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根据项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课题)预算。
4. 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5. 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和参与者应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6. 项目(课题)的牵头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抄袭和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项目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程科学与综合交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https://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601/t20260112_89288482.html
* 版权与免责声明:转载的文章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我们将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我们转载的文章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想让我们转载您的文章的话,烦请提供相关信息联系18275351089,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商标顾问 - 顾问五
联系电话:
微信联系
在线咨询
政策项目
政策文件
相关推荐
生猪产业科技创新项目-猪地方品种保护与品种选育类项目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
物流企业资质认证奖励
error
success
在
线
客
服
商标顾问
顾问五
顾问七
专利顾问
顾问六
版权顾问
出售商标
填写详情
商标注册号
*
商标类别
*
请选择商标类别
【01类】 01-化工原料
【02类】 02-颜料油漆
【03类】 03-日化用品
【04类】 04-燃料油脂
【05类】 05-医药用品
【06类】 06-金属材料
【07类】 07-机械设备
【08类】 08-手工器械
【09类】 09-科学仪器
【10类】 10-医疗器械
【11类】 11-灯具空调
【12类】 12-运输工具
【13类】 13-烟火相关
【14类】 14-珠宝钟表
【15类】 15-乐器
【16类】 16-办公用品
【17类】 17-橡胶制品
【18类】 18-皮革皮具
【19类】 19-建筑材料
【20类】 20-家具用品
【21类】 21-厨房洁具
【22类】 22-绳网袋篷
【23类】 23-纱线丝
【24类】 24-布料床单
【25类】 25-服装鞋帽
【26类】 26-钮扣拉链
【27类】 27-地毯席垫
【28类】 28-健身器材
【29类】 29-食品
【30类】 30-方便食品
【31类】 31-饲料种籽
【32类】 32-啤酒饮料
【33类】 33-酒精饮品
【34类】 34-香烟烟具
【35类】 35-广告销售
【36类】 36-金融物管
【37类】 37-建筑修理
【38类】 38-通讯服务
【39类】 39-运输贮藏
【40类】 40-材料加工
【41类】 41-教育娱乐
【42类】 42-网站服务
【43类】 43-餐饮住宿
【44类】 44-医疗园艺
【45类】 45-社会服务
出售底价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
出售专利
填写详情
专利名称
*
专利类型
*
请选择专利类型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PCT发明专利申请
PCT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专利号
*
是否下证
*
请选择是否下证
未授权
授权未下证
已下证
出售底价
*
联系人
*
联系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