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2025年双方将在以下三个领域支持跨学科研究。 1. 肿瘤免疫治疗及临床转化(Cancer Immunotherapy and Clinical Translation Research),肿瘤大数据与人工智能(Big Dat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or Oncology)。申请代码1须选择H18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 磁共振成像和超声医学(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MRI) and Ultrasonic Medicine),医学影像大数据与人工智能(Big Data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for Medical Images)。申请代码1须选择H27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 绿色和可持续农业(Green and Sustainable Agriculture),包括农作物绿色丰产提质增效的栽培机制及种植制度(例如抗逆作物的绿色丰产栽培制度),主要农业动植物的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培育,农业病虫害的生物防治、抗病害植物及绿色生物农药,新型肥料创制与智慧精准施用系统,农业信息学及智慧精准农业,食品检测及溯源、农业及食品加工废弃物的生物质绿色转化。申请代码1须选择C13,C14,C15,C17,C18,C19,C20及C22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 (二)土方合作者应符合TüB?TAK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TüB?TAK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国内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四)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五)更多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