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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 待定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含牵头和共建单位)应是在省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该领域科技创新优势突出、代表性强。
2.实验室使命清晰,聚焦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依托单位对实验室进行自主建设且有效运行2年以上,对国家在我省有重大产业布局的优先支持。
3.实验室建设目标明确,具有3-5个特色鲜明和在本省处于领先地位的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需明确1名学术带头人。
4.实验室具备承担和完成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牵头组织和高质量完成过省级以上科技重大项目,近五年实验室 固定人员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合计 1000万元以上(其中国家级项目、5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发项目合计不少于10项),产生过获得应用的重大创新成果,研究水平省内一流,国内有一定影响。
5.实验室有学术水平高、成员相对固定、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优秀科研团队,固定研究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与现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固定人员不得交叉重复,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不少于10人,4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不低于30%。
6.实验室主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在职在岗,政治上靠得住、 人品上信得过、方向上有思路、工作中有本领;近5年以来主持过省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或国家级重大项目课题,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或财政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科技项目,或100万以上企业研发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第一)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为聘期内本科学领域顶尖人才、领军人才、省核心专家、省“十”层次人才,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细胞》及与其水平相当的刊物发表文章1篇。
7.实验室各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近5年以来主持过省级单项30万元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单项5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发项目,或累计到账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发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为聘期内本科学领域拔尖及以上人才、省管专家、省“百”层次以上人才或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主管。
8.依托单位在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科研场地、仪器设备、后勤服务以及激励和保障政策等方面给予实验室全面支持,每年投入实验室的基本运行经费不低于50万元,且能将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实验室提供的科研用房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并相对集中;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可适当低于以上标准。
9.实验室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创新的机制。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实体化建设或人财物相对独立,健全主任负责制,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制度,促进产学研融通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开展国际国内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在实验室人员职称职务晋升方面切实打破“四唯”评价,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10.实验室已成立结构合理的学术委员会,由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其中依托单位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 一 。
二、其他
1.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采取联合共建的方式组建全省重点实验,共建单位不超过3家,须签订共建协议,确定共建方式、人员、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
2.第一依托单位为高校院所的,鼓励与企业联合共建;第一依托单位为企业的,必须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
3.共建单位须为实验室提供300平方米以上相对集中的科研用房、总值 (原值)30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10名以上固定研发人员、每年20万元以上基本运行经费。
支持力度
待发布
申报材料
通过管理系统无纸化网上申报。
1.申报主体获取申报身份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单位名称、银行账户、个人年龄职称等涉及项目申报条件的信息。申报过程中添加参与人和参与单位采取实名邀请制。
2.填报组建方案
以平台负责人作为申请人,通过管理系统填报组建方案,并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由多家单位联合共建的,由第一单位申报。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牵头建设全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其中一个平台(产值10亿级以上的企业除外)。
3.依托单位审核
各依托单位负责对申报平台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对平台的仪器设备、科研场地、科研成果、固定研究人员等进行审核,杜绝交叉重复,审核无误后,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来源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贵州省全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建工作的通知https://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506/t20250605_88066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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