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待定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
化工产业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新能源汽车
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生命健康
机器人
高端装备
节能环保
生态修复
新能源与节能
新材料
军工业
传统实业
汽车制造业
集成电路
申报条件
进入2025年度名单的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二是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发生的销售额合计占全部销售额比重50%(不含)以上,全部销售额及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委托外部进行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业产品销售额。委托企业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加工费可计入从事制造业业务相应销售额。
三是制造业行业属性判定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
四是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五是企业是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支持力度
最终确认企业名单后联合下文,通过后的企业名单按规定时限享受政策。
申报材料
申请列入名单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提交申请材料,根据提示进入相应模块进行申报,按属地原则报市(州)工信部门。申报企业按照“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材料留存备查”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承诺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项目来源
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s://gxt.guizhou.gov.cn/gxdt/tzgg/202507/t20250702_88221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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